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
2.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组织论证申报。二级学院应在对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教务处提交论证报告和申报材料。
3.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
4.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审议。
5.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6.全校公示。
7.按要求报上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