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bu men gai kuang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实施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并制定学教学发展规划、各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和建议;经审议后组织实施。

2、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组织、协调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3、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下达各专业教学任务并检查落实;负责人才培养的调研与政策咨询工作。

4、组织教学项目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

5、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的评审和申报工作。

6、制定校历表,负责全教室调度和排课、选课工作,组织与统筹校内外各类课程和各种类型考试工作。

7、负责全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组织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8、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各类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用工作

9、负责双学位、辅修专业以及各种创新实验班等管理工作。

10、完成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1、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2、编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制定录取规则及招生方案;组织执行招生宣传、查询服务等工作。

13、完成学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