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立足“四新”,突出重点。结合新工科、新文科等的建设要求,学院加强统筹、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点和国家级(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属课程。
(二)分级建设,特色发展。各教学单位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在省内外大力推广和应用。
(三)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通识选修课程除外),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的本科课程。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在职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职能部门兼职教师须从课程归属单位申报。
(三)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2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近2年,教学团队无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问题。
(四)一名教师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
(五)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规划各类课程建设,充分考虑已有一流课程情况,结合院内一流专业建设需求,培育重点课程。各教学单位要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六)学校原则上将从培育课程中择优推荐本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
(七)已是国家级、省级、校级课程项目,不重复申报。
三、立项类别与要求
根据我校课程建设实际,本次培育工作重点包括智慧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四类,四类课程的拟立项数量如下:
序号 |
课程类别 |
拟立项数目 (项) |
备注 |
1 |
智慧课程 |
≤5 |
资助 |
2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
≤5 |
不资助 |
3 |
线下课程 |
≤20 |
不资助 |
4 |
社会实践课程 |
≤10 |
不资助 |
5 |
合计 |
≤40 |
不资助 |
(一)智慧课程
1、可在有较好的数字化基础的课程上持续开展智慧课程建设,智慧课程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2、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3、教师可自主选择超星、学堂在线(雨课堂)、智慧树、科大讯飞等任意平台建设智慧课程。
4、对于立项的校级智慧课程,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课程立项后拟拨付40%经费,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60%经费。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面向优质通识选修课、体现新文科特色或新工科特色的专业课。课程以学生为中心,特色鲜明:优质通识选修课重点体现文化自信力、思维决策力、协作领导力、科创融合力或人生知觉力;新文科特色课应体现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鼓励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注重现代产业和未来技术的发展,推动传统课程的更新升级。
2、一般须选用国家级或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资源实施混合式教学,鼓励充分利用“国家教育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上的优质课程资源,对课程内容进行精心设计与重构,建议可拍摄制作不少于2个微课教学视频,相关视频技术标3准参考附件2。
3、通识选修课程须承诺课程在未来三年每学年至少在清远校区开设一轮。
(三)线下课程
1、面向优质通识课程、体现新文科或新工科特色的专业课。一般应由教学名师、教授、专业骨干教师主讲,并稳定开课授课。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充分吸收学科专业前沿知识,鼓励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注重现代产业和未来技术的发展,推动传统课程的更新升级。
2、参照省级一流线下课程的建设要求,对课程内容进行精心设计与重构。
(四)社会实践课程
1、面向体现产教融合特色的专业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挑战杯”等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突出课程实践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2、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充分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课,课程教学须安排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配备指导教师,保障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鼓励依托产业学院建设在原有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
3、参照省级一流社会实践课程的建设要求,引入行业专家、融入行业最新发展态势对课程内容和实践活动进行精心设计与重构。
四、立项评审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书(附件3),学院汇总并推荐至学校。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经遴选确定拟立项建设课程。
五、结题要求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1年,课程建设完成并经学校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获得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点的课程自动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下未按计划开展的,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各类教学项目。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2026年6月22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推荐课程。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将课程申报材料(以“课程负责人名字”命名)及汇总表(附件4)打包发送至郑文静老师校内邮箱;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汇总表(签字盖章、1份)、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5份)、佐证材料(双面打印、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2218办公室,联系电话:37216686。
教 务 处
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