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我校2026届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和辅修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各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及相关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广东金融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金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25年修订)》等有关制度规定及当届毕业生所对应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须对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核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5日
2、审核内容
(1)对2026届辅修专业毕业生辅修毕业资格的审核。主要包括:在审核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是否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同时,审核学生是否达到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审核学生是否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数。各学院应严格审辅修专业毕业资格条件。
(2)对2026届辅修专业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审核。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辅修)》)(附件 5),向培养单位发起辅修学位申请,在审核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是否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同时,审核学生是否按照辅修学位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辅修学士学位和主修学士学位是否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且是否符合《广东金融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各学院应严格审查其辅修学位授予资格条件,审核并确定可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名单。
注:
a.各学院(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并于申请截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b.各学院务必告知学生:申请人(学生)如对学士学位申请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权利。
注:申请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者,除了辅修专业修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取得主修学士学位,且辅修学士学位和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
3、资格审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审查结果汇总(附件3、4)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梁老师邮箱,其他材料留存培养单位。
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科 梁老师 办公电话:37216156 邮箱:09-013@gduf.edu.cn
附件:
1、广东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辅修)
2、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审核表(辅修学位)
3、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审核汇总表(辅修)
4、学院全称-2026届毕业生拟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辅修)
5、广东金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辅修)
教务处
2026年4月17日
 |
梁振浩 广东金融学院/教务处_招生办 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