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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清远校区、肇庆校区: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进行创业实践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成果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 在校本科生中专业知识扎实、有创新精神、创业热情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申请立项,每个课题组人数5人左右。

2. 项目团队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成。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到两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成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根据情况更换。

3. 项目选题要求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研究过程及成果实践性较强。

4. 在以往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已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各种各类已立项项目不申报。劳动密集型项目从严把握,技术型创业项目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1. 各学院召开面向师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动员会,鼓励有一定创新创业意识的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申报,动员中级职称以上教师积极参加指导工作。

2.学生确定申报项目内容后,邀请对此研究项目感兴趣的教师作为项目导师,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

3. 项目负责人于20263月2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提交给校区所在学院负责大创项目的老师。三个校区独立评审,请同学们不要报错校区,如出现报错现象,取消相应资格!

4. 各学院汇总材料,于20263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表)打包成压缩文档发实践教学科田方老师校内邮箱,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交至教师办公楼2218室。

四、其他说明

1. 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按分数进行排序。本次拟立项70个左右项目,其中国家级、省级、校级具体项目限额数量根据省厅分配的名额定。

2.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方案(试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标准(试行)》计入学分。

3.验收结项后,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分别按10000元/项、5000元/项、2000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4. 项目结项要求:

①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具体发表刊物要求请查看管理办法(见附件4)。

②创新项目理工学科需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或开具相关应用证明,或有获得专利证明。    

③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创业实战、提交企业运营报告等,创业实践训练项目需在创新基础上创业实战。

5.指导教师奖励: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完成项目结项的指导教师按照粤金院〔2026〕16号《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业绩认定与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奖励。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学院提交)

附件4:粤金院[2021]30号广东金融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方案(试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标准(试行)》

附件5:粤金院[2026]16号《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业绩认定与奖励办法》

 

教务处

202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