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关于做好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发展类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清远校区、肇庆校区、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长发挥,现就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发展类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25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实验班、国际教育学院等学生不属于本次转专业范围)。
二、学生申请(4月8日—4月13日)
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应严格按照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的要求(见附件4)进行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填写《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和《转专业承诺书》(附件2),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注意:转专业成功后,如学生未在原专业修读获得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1、2学期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学分,须进行补修;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若不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可依据学分认定与转换规则,申请将必修课学分转换为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学分,将专业选修课学分转换为通识选修课学分。)
三、转入学院遴选与公示(4月14日—4月27日)
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条件和要求,对学生是否具备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查,并按照遴选方案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须在学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4月28日)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转入学生名单,通过后将《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新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及拟转入学生的考核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2220室(电子版发到09-013@gduf.edu.cn),梁老师,办公电话37216156。
五、学校审核与公布
教务处收到拟转专业名单后,提交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名单。
六、办理入读手续
本学期期末,各有关单位及转专业学生依据发文名单办理转专业入读手续,安排好转入学生的班级和宿舍,并做好新专业学习衔接指引。
附件1: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转专业承诺书
3:拟同意转入新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4:广东金融学院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5:各学院转专业名额统计表
6:粤金院〔2026〕23号关于印发《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的通知
广东金融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