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1实习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2024-1实践教学环节落实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同工作,保证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基本流程:
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将计划表、大纲(附件1、2)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组织实施----下学期第8-9周,各教学单位将相关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学生报告(附件3)按学号顺序整理归档,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工作量表送达教务处。
二、安排要求:
1. 实践教学包括毕业实习、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等,各学院需要落实本学期教务系统下达的实践教学任务(见附件4)。
2. 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比例:集中实习的不超过1:25的比例,分散实习的不超过1:15的比例,配备基地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三、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田方,电话37216686,办公室2218。
附件1:实习教学工作计划表
附件2:实习教学大纲
附件3:各类模板(学生用)
附件4:2023-2024-1实践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2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