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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0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落实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2的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编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综合考虑各教师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因素,遵循科学、公平均衡等基本原则,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本项工作。现将落实教学任务和排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的操作办法

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班级数或专业学生人数生成教学任务并下达到各开课单位。

二、教学任务落实的数据填报及编班

(一)教学任务相关数据的要求与填报

1.教师任教资格的审核及新增信息的填报

为保障学院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审核流程,对教师的任教资格进行审核。任课教师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新开课教师须经过试讲程序并获得通过,同时应提供完整教学基础文件;开新课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并提供完整教学基础文件,系统地讲授一门必修课程并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且教学效果良好等条件(详见《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

如各教学单位在教学任务安排中有新增教师或外请教师,请填写《新增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及时提交给教学管理部门。如有教师因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请由接收院部提供调入证明交教学管理科,以便及时调整教务系统相关数据。

2.对教师任课课时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制度规定,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教学规律和实际情况,各学院在落实任务时应遵循公平均衡原则,原则上每位专任教师校内教学任务一学期平均每周课时不低于8节,不超出18节且不超出三门课程;同类课程、同类人员周课时量差别不超过3节;兼职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原则上每周兼课自然课时不超过4节(不含校外班、短训班、辅导班的课时)。

3.新开课、开新课的审核及工作量系数填报

1)对于新开课、开新课的填报,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新开课教师的条件、开新课教师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核。

2)为便于及时统计工作量,凡教师有新开课和开新课情况,请务必在报送给教学管理科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备注栏注明。教师在肇庆校区清远校区所上课程的新开课、开新课情况请在交至肇庆校区清远校区教务科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备注栏注明。如教师在本部及肇庆校区清远校区兼任同一门课程,该课程的新开课、开新课系数只报至本部教学管理科,不重复报送肇庆校区清远校区教务科。若该项系数不报或漏报,均不计算附加系数工作量,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针对此项数据认真核报。

(二)编班安排

1.各门课程计划开设教学班数量根据行政班数量确定,各开课单位按行政班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落实任务。

2.根据第164次院长办公会议决议,专业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能超过55人。

3.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双语课程原则上要求采取小班教学。

4.根据《广东金融学院课表编排与调整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控制3个或3个以上的合班授课;严格控制120人以上的选修课合班授课;确需3个或3个以上的合班授课或120人以上的选修课合班授课的,应经过校领导审批”。

5.实验课编班时须考虑教室容量。因大部分实验室容量较小,为保证教学质量,课程性质为必修的实验课程(大学计算机除外),原则上要求小班教学,不能合班。

6.为了规范管理,同时减少学生课间的楼宇流动,以行政班开设的课程在编班时不能跨学院、年级、专业合班,只在本专业内合班。

因编班安排的修改涉及教务系统诸多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在落实任务时务必考虑好教师的任务承担及班级的合班情况,编班数据一经确定提交后不能再作更改

(三)多媒体、实验室教室使用要求

1.要求全程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必须有该课程完整的多媒体课件才予以安排多媒体教室。非全程使用多媒体、实验室教学(少于17节)的课程不专门安排多媒体、实验室教室,需用时提前向教务处提出调整申请予以安排。

2.使用指定实验室教学的必修课程,须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指定功能区,选取该课程要求的具体实验室名称。

3.实验室因硬件条件、软件设置等限制,个别实验室只能排专业实验课,请在排课时候严格按照《校本部实验楼各实验室情况明细》(附件5)使用实验室。

(四)教学任务落实数据的录入及送交

各教学单位请及时将教学任务落实数据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教学任务安排表》在系统中导出数据按课程类别排序A4纸横向打印,由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版送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教学任务安排表》总表请送交教学管理科;

承担校区教学任务的各教学单位请同时将校区的《教学任务安排表》送交对应校区相关负责老师。

 

五、课表编排注意事项

各教学单位必须遵循基本教学规律,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权益,科学合理排课。要尽可能在学生学习精力充沛的时段排课,减少每天上午教室的空置率,不能为了方便老师而损害了学生的利益。全校排课基本原则详见附件2及附件3。

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教务处相关人员联系:

广州校区课程请联系教学管理科老师,办公电话37215271

肇庆、清远校区教学任务请联系校区的教务管理负责老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认真准备,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01

 

附件:

1.《新增教师信息登记表》

2.《广东金融学院课表编排与调整管理办法》

3.《关于排课基本原则的补充说明

4.《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排操作流程指南》

5.校本部实验楼各实验室情况明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