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线下考试定于本学期开学第1周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线下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考周时间安排
1.统考周时段:2月20日至2月24日。
2.校本部统考时间具体安排:
时间/日期 |
2月20日 |
2月21日 |
2月22日 |
2月23日 |
2月24日 |
0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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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考 |
学校统考 |
学院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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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
学校统考 |
学校统考 |
学校统考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14:00~16:00 |
学校统考 |
学校统考 |
学校统考 |
学校统考 |
学院统考 |
16:30~18:30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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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1:00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学院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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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监考安排详见附件1(学校统考)和附件2(学院统考),如未能查询到学院统考考试安排,请及时联系课程所在学院获得最新的统考安排情况。
课程《大学计算机基础》的具体考试安排由互联网金融与信息工程学院另行通知。
3.清远校区、肇庆校区的期末线下考试安排由各校区另行通知。
二、考试领导小组
主 考:王醒男
副主考:文芳、李支、江金锁
总巡考:胡朝晖、刘新强、曽英杰
总考务:刘闻浩、谭日森、周秀雄
全校分校本部、清远校区和肇庆校区三个考点,校区考点的考务工作由校区教学管理部门负责。
三、巡考安排
巡考人员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领导组成,校本部具体巡考安排详见附件3。
巡考员巡视要求:
1.巡视考试情况,检查考场纪律;
2.领取并认真填写巡考情况登记表;
3.上午巡视时间:9:00-10:30,下午巡视时间:15:00—16:00;
4.凡是有晚间课程考试的学院,须由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值班,巡查考试情况,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监考安排
监考人员:校本部监考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监考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牌参加监考(无监考牌的老师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筹计算,并到考务科统一借取,期末考试结束后统一交回),监考职责见附件4。
五、试卷签领与管理
1.考务室
学校统考:教师办公楼2217室
学院统考、单独考试: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备用隔离考场:北阶102
2.试卷领取与保管
学校统考的监考教师请务必于当天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室签领试卷【注意:超过规定时间仍未签到的监考教师视为监考迟到,按《广东金融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领取试卷后须直达考场。
六、严抓考风考纪
各学院做好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工作,预防考试违规情况发生。各监考教师在开考前须明确要求考生将各种通讯工具(关机)、书籍、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于考场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生有违规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没收作弊工具并拍照(录像)取证。对违规作弊学生按《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后勤服务
1.基建后勤管理处
(1)第1周铃声调整:
上午:07:50预备 08:00开考 10:00结束
上午:10:20预备 10:30开考 12:30结束
下午:13:50预备 14:00开考 16:00结束
傍晚:16:20预备 16:30开考 18:30结束
晚上:18:50预备 19:00开考 21:00结束
(2)保障供电(请安排电工值班)。
(3)2月20日~2月24日考试时间(7:30-21:00)开放所有试室,包括2栋、7栋和北教学主楼(ABCD)、6栋402/501/502,每天晚上考试结束后打扫、消杀一次。
(4)车辆安排
2月20日~2月24日早上正常班车,2月20日~2月23日晚上21:30按东线、西线、萝岗线发车送返监考教师。
(5)安排医务人员值班,负责处理考场突发考生健康问题。
2.实验教学中心、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做好教室和机房设备维护,保证上机考试和外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
八、成绩登录与试卷回收
1.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试卷,教务系统成绩登录时间为2月20日10:00至3月3日16:00开放,请各位任课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并将《学生成绩登记表》、《班级成绩分析表》(均为一式三份)交本学院(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予以签收登记,并在3月3日下午16:00前将《学生成绩登记表》和《班级成绩分析表》的第二份由任课教师装入试卷袋,第三份留学院(部)存档。
2.各学院(部)及教研室还应组织课程负责人(或出卷教师)在第四周内,对每一门课程的考试试卷和学生成绩进行分析,并认真填写《广东金融学院课程试卷及成绩分析表(试卷类)》或《广东金融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非试卷类)》,填写完后,交课程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存档。任课教师应统一采用红笔评阅试卷与记分,并在每份期末考试专用答卷册首页阅卷人处签名;阅卷完毕请按审核评估要求,把A4打印的课程试卷、成绩分析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成绩单、评分标准各一份及期末考试专用答卷册等试卷材料放入试卷袋并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收齐、整理并确认试卷材料无误后,待第六周交教务处考务科试卷档案库存档。如果学生对本学期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并提出查卷,可在本学期第四周前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过了查卷时限,原则上将不接受查卷申请。
九、注意事项
1.监考员、考生应做好身体状况自检自查,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2.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身体不适,监考员应带领该考生到隔离考场(北阶102)就诊,如果因身体原因无法前往,由医务人员前往考场处理病人。
3.监考员、考生在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4.期末监考安排表详情请联系各学院教务干事。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