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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必须对我校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核时间:5.17-5.31

2、审核内容

(1)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核。主要包括:根据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学生成绩单毕业鉴定材料等,审核学生是否达到各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审核学生是否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数,以确定学生毕业、结业名单。

(2)202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审核。按有关规定,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与要求主要包括: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②达到《广东金融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条件,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和毕业论文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及以上;④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且至今仍未解除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⑤学习期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不授予学士学位。根据以上条件与要求,审核并确定2021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

3)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第264次校长办公会议的审议,同意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免修毕业实习学分(4学分)和专业实习(1学分)。因此,2017级各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5各专业<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免修情况一览表》,针对已获得免修课程学分的学生,其毕业总学分要求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要求,调整为在减免后的学分要求上相应加上已获得的免修学分。

4)针对参加高校交流、校企联合培养和国际项目等特殊培养的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必须结合本校修读学分和培养单位修读学分,结合本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特殊培养规定,在前面所述审查要求基础上审查其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针对港澳台学生,根据《广东金融学院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可以免修军训(含军事理论课)和思想政治类课程共18学分,均为通识必修课,对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时应将该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减去可免修课程的学分。

5)针对专升本学生,根据学院上交的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资格审查方案,在前面所述审查要求基础上审查其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

3、审核工作组织与审核程序

1)组织领导: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和安排本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

2)毕业资格审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逐个审查其品德操行、毕业论文、已修学分和处分情况等毕业要求,将审查结果登记造册,并于6月1前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和《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打印稿),交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报学校批准。

(3)授予学士学位审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①6月1日前,各学院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逐个审查其品德操行、毕业论文、平均学分绩点和违法违纪情况等学位授予要求,将审查结果登记造册,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审核表》(电子版)和《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打印稿),经各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后,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6月7日前,教务处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有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上旬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确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附件:

1广东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2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审核表

3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审核汇总表

4、毕业资格审查流程

5、各专业《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免修情况一览表

6、延长学制和特殊培养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